政务蓝中国红
规范性文件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阜阳市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范围、清理原则与主体、清理标准、清理步骤及工作要求。
为保证清理工作的质量,《通知》下发后,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立即组织专人,对2023年1月1日前以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形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进行自查自清,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保留、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的清理建议;市司法局汇总相关单位提出的清理建议后,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座谈会,针对前期自查自清的结果,认真对照法律法规、规章逐件进行复核。经复核初步形成了《界首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经再次征求意见并通过合法性审查,于10月27日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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