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蓝中国红
(一)文稿起草。总结既往经验,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省《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治欠发〔2020〕3号),结合我市实际,经与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多次交流,2023年3月份共同起草了以上(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2023年3月16日在现场和书面征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教育局、卫健委、商务局、高新区管委会、公安局、房地产发展中心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反馈的意见,对三个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并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站于2023年3月29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3月30日至4月10日。
(三)合法性审查。5月8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的会议审定情况。8月2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人社局关于《界首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意见》事项的汇报。8月14日正式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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