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浏览
索引号: 003167754/202211-00043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标题: 【新闻发布会】界首市统计局副局长张文仲解读《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四上”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号:
信息来源: 界首市统计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11-29 发布日期: 2022-11-29
关键词: 新闻发布会  解读  界首市人民政府  关于  促进  四上  企业  健康  发展  实施  意见  
【新闻发布会】界首市统计局副局长张文仲解读《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四上”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29 15:35 浏览次数:11565 字体:[ ]

微信图片_20221130161219.jpg

时间:2022年11月29日 10:00

主题:《界首市关于促进“四上”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地点:界首市融媒体中心会议室

发布单位:界首市统计局

主持人:界首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融媒体中心主任 王小利

发布人:界首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文仲

同志们、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在库“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和入库纳统工作,加大对在库“四上”企业和拟入规“四上”企业的奖励扶持力度,提高“四上”企业应税比,鼓励、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增加全市“四上”企业数量,提升整体经济质量和水平,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确保GDP总量快速提升,实现“阜阳首位、皖北领先、全省进位”的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界首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四上”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面我向大家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2022年初,我市“四上”企业共447家,居阜阳市第5位;2022年新增42家(年度入库),居阜阳市第7位,同比增长8.4%,居阜阳市第8位其中,2022年度我市规上工业企业仅新增入库7家,远低于太和县33家、阜南县31家、临泉县27家、颍上县25家;限上商业仅新增入库26家,远低于临泉县69家、太和县49家、颍上县49家、阜南县42家;有资质建筑业没有新增入库企业,而阜南县入库18家、太和县入库13家、颍东区、颍泉区、颍上县各新增入库9家。我市新增“四上”企业少,存量贡献减弱、增量不足的问题亟需加以规范,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规范全市在库“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和入库纳统工作,规范对在库“四上”企业和拟入规“四上”企业的奖励扶持力度,提高“四上”企业应税比,鼓励、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增加全市“四上”企业数量,提升整体经济质量和水平,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确保GDP总量快速提升,实现“阜阳首位、皖北领先、全省进位”的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6月27-29日,时任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刘永春一行16人赴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学习高新区园区经济建设和“五上”企业培育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7月23日,向市直有关单位第一轮征求意见;8月8日,向市直有关单位第二轮征求意见;8月18日-9月18日,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征求意见,形成最终汇报稿。10月13日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10月17日界首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2022年11月2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2022-2025年,全市力争净增“四上”企业500户,其中2022年净增110户(含规上工业企业30户,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40户,服务业企业30户,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0户),2023年净增130户,2024年净增130户,2025年净增130户。

五、主要任务

(一)建立“四上”企业在库名录库和培育名录库。对全市小微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按照产业门类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名录库,重点培育。根据国家一套表系统入库情况,制定“四上”企业在库名录库。

(二)落实综合支持激励措施。加大对“四上”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制订优惠政策,落实综合激励措施(“四下”企业与“四上”企业享受同等优惠)。

(三)规范培育企业入统工作流程。按照调查摸底、审核入库、分类指导、重点培育、企业申报、审核上报、批准入统的流程,做好新进“四上”企业入统工作。

六、创新举措

1、科学实用原则:实施意见在尊重科学、紧密结合实践、广泛征求意见及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符合我市“四上”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2、地方特色原则:实施意见充分考虑我市“四上”企业的现状和发展目标,意在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为实现“十四五”目标规划奠定基础。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为确保《关于促进“四上”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将采取下列措施:

一是加强培育工作的领导。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培育目标,及时兑现“四上”企业的奖扶资金。

二是健全领导包抓服务机制。大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对在库和纳入培育库的企业,实行领导包抓服务机制;落实扶持责任,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三是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充分关注入库、在库企业生命周期,根据不同生命阶段,有针对性地给予扶持和引导,科学延长企业生命周期、促进企业稳定成长,确保全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四是强化企业约束机制。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入规纳统。对符合条件但拒不申报入规的企业,实行统计执法,并清理退出培育库,不再享受各项资金支持。

八、政策咨询

界首市统计局副局长张文仲  0588-2851095


记者提问

1.“四上”企业具体是指哪些企业,出台这个文件有什么具体意义?

答:“四上”企业指的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通过出台该文件,进一步加大了对我市“四上”企业的奖励扶持力度,能够充分激励企业及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全市在库“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和入库纳统工作,提升全市整体经济质量水平,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可持续发展。

2.《意见》通过哪些具体举措落实到位?

答:一是建立“四上”企业在库名录库和培育名录库。对全市小微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按照产业门类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名录库,进行重点培育。二是落实综合支持激励措施。加大对“四上”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制订优惠政策,落实综合激励措施。三是规范培育企业入统工作流程。按照调查摸底、审核入库、分类指导、重点培育、企业申报、审核上报、批准入统的流程,做好新进“四上”企业入统工作。四是做好专项业务培训辅导。业务主管部门要对“四上”企业统计、财会、税务等方面的工作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名录库企业和新增“四上”企业的培训,对当年新增“四上”企业和在库企业的统计人员要培训至少5次,从而提高企业人员统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