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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67754/202110-00090 组配分类: 政策及解读
发布机构: 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标题: 【文字解读】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界首市加快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十条政策的通知 文号:
信息来源: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1-10-31 发布日期: 2021-10-31
关键词: 解读  
【文字解读】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界首市加快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十条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31 17:35 浏览次数:9839 字体:[ ]

近日,界首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界首市加快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十条政策》(界政发〔2021〕11号),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科技型企业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是我国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的排头兵,也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载体。当前,界首正处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深维度下坚定创新驱动发展定力,需要坚持把培育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引导和支持广大企业家和创业者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不断催生孵化更多创新型市场主体,为界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科技支撑。

二、出台目的

为加快培育我市科技型企业,打造科技型企业集群,激活我市发展潜力,为国家高新区和国家创新型县市提供支撑,经过五年梯次培育,实现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增长,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界首市加快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十条政策》(以下简称《十条》)。

三、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1年3月,市科技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省、阜阳市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江浙广深等地的做法,并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开展专题研究讨论,起草了《十条》。

(二)征求意见。8月2日,向高新区管委会、各科技园区和各企业征求意见;8月17日至9月18日,将《十条(征求意见稿)》在界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9月14日,向市委科创委委员征求意见;9月29日向“两代表一委员”及企业家征求意见;10月10日,在合肥举办了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会议,征求了有关专家的意见。根据被征求意见对象反馈的意见,对《十条》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印发实施。10月22日,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对《十条》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均无不同意见;10月24日,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10月29日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到2025年,全市培育种子企业1000家、雏鹰企业500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00家力争达到300家、瞪羚企业20家、独角兽企业(培育)3家、头部企业2家。

五、工作任务

(一)健全孵化平台体系建设。提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按建设层级给予资助。

(二)加大种子企业培育。提出三个方面举措,一是资助专业运营团队,二是资助孵化器运营单位,三是资助在孵企业。

(三)促进雏鹰企业快速成长。提出三个方面举措,一是备案奖励,二是研发费用增加额资助,三是科技信贷担保费资助。

(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集聚。提出四个方面举措,一是认定及通过复审奖励,二是运营团队奖励,三是研发投入奖励,四是科技信贷担保费及贴息资助。

(五)助力瞪羚企业实现跨越。提出四个方面举措,一是研发投入奖励,二是科技信贷担保费及贴息资助,三是认定奖励,四是经济发展地方贡献增长奖励。

(六)支持独角兽企业做大做强。提出五个方面举措,一是研发投入奖励,二是科技信贷担保费及贴息资助,三是认定奖励,四是经济发展地方贡献增长奖励,五是举荐奖励。

(七)鼓励头部企业集团发展。提出四个方面举措,一是认定奖励,二是产值规模奖励,三是品牌创建奖励,四是标准制定奖励。

(八)支持科技型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提出两个方面举措,一是风投奖励,二是上市奖励。

(九)落实各级惠企政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提出四个方面举措,一是协同创新平台建设资助,二是执行上级科技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三是落实普惠政策,四是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

(十)加大激励表彰,严格依法诚信。提出三个方面举措,一是加大表彰激励力度,二是坚持不重复原则,三是严格诚信管理。

六、创新举措

(一)覆盖面广。适用对象从种子企业到头部企业,跨度大、分类细,涵盖企业发展、成长、成熟的各个阶段,提供企业生命全周期服务。

(二)针对性强。针对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制定了相关的扶持和激励举措,推动企业跨越式发展,争当地方经济发展排头兵。

(三)含金量高。聚焦研发投入、创新平台、企业融资等方面,加大惠企力度,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引导企业重视科技创新,形成平台思维,主动运用资本力量,实现创新的乘数效应。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联动。市科技局联合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界首市税务局制定实施细则,强化部门协同,共同推进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工作。

(二)实行动态化管理。分梯次建立界首市科技企业数据库,每年按通知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经市科技局审核合格后备案,及时更新数据库。

(三)加强监督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严重失信行为和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撤销申请资格,追回财政资金,记入信用档案,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政府补助资金。

解读机关:界首市科学技术局,解读人:周宇振,政策咨询电话:0558-8506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