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界首市标准化厂房经营管理行为,加快产业集聚和中小企业发展,为我市承接产业转移提供高质量发展平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实际,界首市高新区管委会在2021年印发的《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管理暂行办法》)(界高新管发〔2021〕81号)的基础上修订《界首市标准化厂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成稿,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4年3月12日至3月18日(因原政策到期,为尽快填补政策空档期,需于近期出台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期限缩短为7天)。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至1691886995@qq.com。
2.通过邮寄的方式寄至: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复兴路509号企业服务中心9楼高新区投资促进局(邮编:236500),并在信封上注明“界首市标准化厂房管理试行办法意见征求”字样。
3.通过电话反馈至高新区办公室:0558-4883706。
4.登录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关于征求《界首市标准化厂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进行留言。
附件:《界首市标准化厂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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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对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起草的《界首市标准化厂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起止期内,共收到征求意见建议0条。特此说明。
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