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界首市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及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部门:界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开始日期:2024-02-29 00:00

结束日期:2024-03-06 18:00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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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制定《界首市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及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加快推进健康界首建设,持续巩固我市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高质量迎接省级复审,积极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市卫健委起草了《界首市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及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4年2月29日至3月6日(因工作需要,需于近期出台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期限缩短为7天)。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至ahjswjw@163.com。

2.通过邮寄的方式寄至:界首市中原路99号界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编:236500),并在信封上注明“界首市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及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话反馈至卫健委办公室:0558-2855966。

4.登录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关于征求《界首市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及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进行留言。

附件:《界首市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及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界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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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对界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的《界首市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及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起止期内,共收到征求意见建议0条。特此说明。

 

界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