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进一步维护群众合理诉求、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界首实际,制定《界首市关于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3年9月7日至9月14日(因工作需要,需于近期出台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期限缩短为7天)。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到邮箱:920166902@qq.com,联系电话:0558-4883515。
(二)登录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关于《界首市关于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进行留言。
附件:《界首市关于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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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4日,对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的《界首市关于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起止期内,共收到征求意见建议0条,采用0条。特此说明。
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5日